2009年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指导
2009/6/17 11:37:17www.cn010w.com点击:8617次
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江苏省唯一的专业艺术高等学府。经文化部同意,江苏省文化厅批准,举办社会艺术水平(音乐类)考级,今年继续在吴江设立考点。
一、考级专业: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小提琴、二胡、古筝、笛子、吉它、琵琶、声乐(童声、成人美声、民族、通俗)等。
二、考级要求:
1、器乐考级须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组和所考级别的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其中音阶琶音由主考官从所规定的基本练习中指定)
2、声乐考级必须演唱所报级别中的两首歌曲,伴奏自备。
3、凡考八级以上级别者,须加试《基本乐理及听音》科目,加试科目成绩与报考的专业成绩均合格方有资格获得考级证书。
4、凡获得八级以上优秀证书者,在二年内报考南京艺术学院,可免于初试。
三、考级费用:
一~三级 60元
四~五级 80元
六~八级 110元
九~十级 140元
吴江考点另收取每人手续费60元整(含报名费30元),以作考场、设备租借和考官及工作人员的车旅开支等。
四、考级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0日到7月10日。报名截止后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补办相关手续。
2、对象:年龄不限,社会各界音乐爱好者。
3、手续:报名者应将上次考级证书验证报名。
4、报名者须交一寸免冠证件照三张,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交费后领取准考证。
5、要求:考生在报名前要仔细衡量,按自己的实际水平报考相应级别,一旦办好手续,不办退费及换级手续。
6、辅导老师对报名学生的名单登记造册,一律打印。
7、考试中一律不得改动及增加考生。
8、凡参加本考点的考生及辅导老师将负责供应工作餐。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南艺确定后提前通知各考生。
2、评审:由南京艺术学院派出考官考核、评审。
3、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4、评分: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级结束一个月后领取合格或优秀证书。
5、要求:考生务必带好准考证,提前到指定地点休息、待考,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考生未能按规定时间准时赴考,则作弃考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