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乘坐航空公司的班机到深圳去演出,交响乐团的各类乐器都装到小型专用箱运至深圳机场。我的德音小提琴比较名贵,担心运输途中会损坏,所以就自己背了。
上了飞机,我把琴放在行李架上,此时,一位空姐过来说:“您把琴放在行李架上,旅客的行李会把您的提琴压坏,您把琴放在头等舱座位旁,有安全,有保险。”,我非常感谢空姐的提醒,就把琴放到了头等舱。
一路上,我与坐在身边的旅客聊天,聊得非常开心。下飞机时竟忘了小提琴还放在飞机上。我立即想从机场行李处返回飞机上,可机场服务员拦住不让进。并说:“马上会有人送来的”。我相信机场服务应该是很好的,等吧。等到这班机旅客的行李都拿完了,也没等到有人送琴来。我又去找服务员,她说:“你把行李卡给我,我帮你查”。我告诉她,我没有托运,是自提的。服务员把情况报告了值班长。值班长说:“机组人员走了,下班了,等明天上班吧。”,服务员又说:“东西放在飞机上是丢不掉的。”,我听了,心理感到有点安慰也就放心下来。
当晚我在机场宾馆住下了,第二天早上7:30分我赶到机场服务台把昨天发生的事与值班长说了一遍,值班长查询后告诉我:“你昨天做的那班飞机早上6:50分已起飞去了昆明,后天中午12:30分会从北京返回深圳。”,我一听,傻了。明天就要演出,怎么办?只有等。中午,我打电话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我深圳乐团的朋友,同时跟他借了一把意大利的小提琴应付演出。
也许我的心情不好,演出时,我拉着借来的这把意大利小提琴总感觉比我的
德音小提琴差很多。音色、手感都不如我的德音提琴。那把琴是我爷爷在中央音乐学院退休后送给我的结婚礼物。当年他是花了伍万元人民币在他的好友张瑞德大师手里买的。现在琴丢了,怎么办!我如何向爷爷交代。
第三天中午我赶到深圳机场找到了值班长,值班长立即打电话向该机组人员查询。机组人员回答说:“是看过有把小提琴,但不知是什么拿走了,我们帮您查一下。”,结果,我等了三个月,他们都未查到小提琴的去向。
我实在是走投无路,没办法,只有委托律师诉至法律打官司。把航空公司告上了法庭。
两个月后,法庭开庭了。
亲爱的姐姐、妹妹们,大哥、大爷们,你们猜猜看法院判决结果会是怎样?
法院判决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客在国内航空器上丢失行李的赔偿标准为:国内航线每公斤不超过100元人民币。小提琴属于行李范围,连盒包装在内其总重量为3公斤。即由航空公司赔偿原告200元;原告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即承担人民币100元。其诉讼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
天啊!我赔了琴,还赔了5000元的律师费。
爷爷啊!我对不起您老人家,真的对不起。
亲爱的姐姐、妹妹们,大哥、大爷们,出门旅游可不能大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