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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办法

2017/1/14 14:18:52  www.cn010w.com  点击:611次

  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浙江、四川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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