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辽宁地区报送工作通知
2017/3/9 14:33:29 www.cn010w.com 点击:651次
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在2017年举办。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精神(中音字【2017】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举办表演奖(钢琴、声乐【美声、民族】、古筝)比赛。
二、参赛选手相关要求
1、钢琴比赛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
2、声乐比赛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声乐演唱者。
3、古筝比赛参赛选手为15-40周岁(1977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古筝演奏者。
三、报送方式
报送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参赛作品录像(DVD光盘),并将参赛作品(全部采用录像报送)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至辽宁省音乐家协会。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24-22855527 13352455293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 邮编:110003
四、报送资料相关要求
1、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2、录像资料必须是在2017年6月15日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4、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5、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各专业参赛曲目、各奖项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选手登记表下载等可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站:www.chnmusic.org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