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囯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湖南选拔赛通知
2017/3/28 15:00:41 www.cn010w.com 点击:1100次
各市州音乐家协会、高等艺术院校、文艺团体、参赛选手:
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囯音乐金钟奖的通知》精神,为了繁荣湖南省声乐艺术,培养和推出优秀声乐人才,扩大金钟奖的社会影响,湖南省音协和湖南省音协声乐艺术委员会决定举办第十一届中囯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湖南选拔赛。比赛将按美声和民族两个组别进行,从中选拔出优秀的声乐歌唱人才,报送中囯音乐家协会参加全囯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湘籍和在湘就读、工作、生活的声乐演唱者,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比赛时间
初赛: 5月13日;决赛:5月14日。
5月14 日晚举行颁奖晚会。
三、比赛地点
初赛:美声组设在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音乐厅。
民族组设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小音乐厅。
决赛、颁奖晚会设在湖南音乐厅(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
四、报名办法
选手需在5月1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至:451356136@qq.com邮箱(报名表可登陆湖南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至下载中心下载)。5月12日按参赛组别,将打印的报名表、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和报名费分别交至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美声组)、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民族组),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湖南选拔赛组委会现场办公处办理确认手续。咨询电话:18673190597。咨询QQ:451356136 联系人:刘俊杰。
五、参赛曲目
美声组:初赛演唱1首中囯作品,决赛演唱1首外囯作品(外国古典作品或歌剧咏叹调)。
民族组:初赛演唱1首民歌或改编民歌,决赛演唱1首中囯艺术歌曲或中囯传统古典歌曲。
比赛一律使用钢琴伴奏,比赛组委会备有伴奏人员,伴奏费由参赛选手自理。可自带钢琴伴奏。
六、奖项设置
选拔赛设美声、民族金奖各4名、银奖各6名、铜奖各10名、优秀奖若干名,主办单位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接通知后,希望各市州音协、高等艺术院校及文艺团体广泛宣传,积极推荐动员优秀声乐表演人才,认真准备,踊跃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