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
2019/12/12 13:58:38 www.cn010w.com 点击:237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
校考专业
(一)我区2020年组织了美术类(含设计学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其它艺术类专业因暂时不具备条件,未组织统考。自治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院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确有校考需要的,高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应面向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二)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要求自行参加校考。
(三)自治区统考未涉及且院校不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院校可以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区内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但必须报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进行说明。
(四)除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五)考生报考我区艺术专业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七)高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
(八)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以及高职(专科)院校,属我区统考范围的专业,直接使用我区统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九)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