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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简章

2019/12/12 14:23:03  www.cn010w.com  点击:980次

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现将各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于规定时间登陆网站自行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自行涂改或书写。(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网址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专业统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考点高校参加专业考试;考生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对于携带参考资料、手机、相机及其它接收、传送设备进入考场、美术类专业考试时携带有图案或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专业考试时衣着或必要自带物品显示个人身份等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应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场候考,接受身份验证、安全检查,进行抽签等考前准备工作,晚于规定考试时间到达的则按弃考处理,取消该科目面试资格。
二、音乐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可以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项中任选一项加试(考生取得少数民族特色合格成绩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专业志愿则需要在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使用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选派,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流行音乐自备伴奏(CD碟或U盘,音频为MP3格式)。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稳定,掌握歌唱共鸣;理解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进行演奏。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准概念,节奏准确。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④作曲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演奏。基础理论和写作部分的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180分钟;乐器演奏部分的考试与器乐演奏主科考试一起进行,考生自备所需乐器(钢琴除外)。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考场只提供钢琴(声乐流行唱法提供音响、话筒)、谱架,考生自备其他所需乐器。竖琴、马林巴、架子鼓等特大件乐器,考生需提前调试好,并提前与考点考务组预约搬入考场,考场内不另安排调试时间。
3.考生参加考试衣着应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
4.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伴奏音频质量由个人负责。声乐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必须是打印稿,且曲谱清晰、无褶皱和涂改。


三、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一)专业合格线
1.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线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4:1以内的比例划定;校考涉及省级统考的省外院校本科线为180分。
3.音乐、舞蹈类:本科线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4:1以内的比例划定。
(二)考生于2020年1月中旬(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于2020年4月下旬)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有关事项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组成部分,考点院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纪律规定,对在专业考试(含统考和校考)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其中,凡在专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替考代考、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专业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参与作弊,失职渎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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