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0年招生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考试内容
2019/12/13 14:41:22 www.cn010w.com 点击:1545次
武汉音乐学院2020年招生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学(音乐治疗)
科目及
要求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音乐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或WAV格式,U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演奏科目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说明:湖北省考生按照艺术本科(一)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后,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治疗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计分
方法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艺术类本科音乐学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执行。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