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0年招生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考试内容
2019/12/13 14:43:40 www.cn010w.com 点击:548次
武汉音乐学院2020年招生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考试内容
3、音乐学(音乐教育)
科目及
要求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2首;
3、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首(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钢琴伴奏U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或WAV格式,U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
说明: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省统考须选择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唱法),如省统考已考钢琴演奏科目,我院校考须参加声乐演唱科目,如省统考已考声乐演唱科目,则校考须参加钢琴演奏科目。省统考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校考相应科目成绩。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计分
方法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10%+声乐演唱40%+钢琴演奏40%+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与听辨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10%+声乐演唱40%+钢琴演奏40%+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