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江苏考生注意事项
2019/12/21 13:55:11 www.cn010w.com 点击:287次
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江苏省考生注意事项
江苏省考生注意事项:
①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成绩无效。
③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演唱、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创作)、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⑤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江苏省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中一个专业,默认两个专业兼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区分报考。
⑥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