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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1 14:36:07 www.cn010w.com 点击:468次
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科目、内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①歌曲写作②器乐曲写作③和声④器乐演奏及面试(须背谱,无伴奏)⑤基本乐理⑥视唱(五线谱)⑦听音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 |
初试: ①面试(含乐器演奏、民歌及流行歌曲演唱)②动机即兴发展 复试: ①和声②歌曲写作 ③基本乐理④视唱(五线谱)⑤听音 |
注:
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类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仍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以便核验。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须将材料纸质版交至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考生咨询点,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2、凡自备音乐的考生,请提供 U 盘,并只存有本场考试相关音乐。
3、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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