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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 13:49:53 www.cn010w.com 点击:340次
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
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我院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分别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按“艺术理论常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④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图片分析”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⑤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按“素描”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⑥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各招考方向分别按“剧目表演”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专业按“艺术表现力”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分别按“语文”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⑦表演专业按“语言”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命题即兴评述”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①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原则上按4:1分省拟定本科招生计划(4个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拟定1个本科招生计划;对于双上线人数不够拟定招生
计划的省份,我院不降低该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②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先按该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它各类专业先分别按该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确定考生录取具体专业方向的做法: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③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四川省考生。
④我院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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