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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简章

2020/1/11 13:52:06  www.cn010w.com  点击:906次

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二、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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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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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艺术学:美术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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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术学:设计学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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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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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②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动画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纪委办(监察处)监督下根据拟定的2020年各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将上述四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准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报名

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需通过手机微信程序进行报名,全流程包括: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及个人照片、选择报考专业并缴纳考试费用、预约面试时间(四川•成都考点部分专业)、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几个阶段(分初、复试的专业在复试名单公布后还需进行复试确认、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四川音乐学院校考”,请用手机微信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或搜索公众号名称添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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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校考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系统。如对报名流程不清楚,可参阅公众号下方“信息公告”菜单栏中的相关说明。

1.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大提琴(民乐)、打击乐、古典萨克斯管、古典吉他、声乐(美声唱法)、声乐(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管乐与乐队训练、音舞、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现代音乐制作、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院就读)、舞蹈编导、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现代流行舞)各专业:

(1)初试

微信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1月5日10:00至1月18日17:00

预约初试面试时间:2020年2月5日10:00-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10日10:00至初试结束

初试考试时间:2020年2月12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

注意:

报考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专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两首不同的歌曲(2月9日10:00前可调整修改),初试时考生从填报的两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2)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程序完成复试确认、缴费、打印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时办理复试手续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进入复试。

考生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2月23日

缴纳复试费时间:公布复试名单起至24日17:00止

预约复试面试时间:2020年2月25日12:00-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26日12:00至复试结束

复试考试时间:2020年2月29日开考(2月29日至3月1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3月2日开始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注意:

报考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专业的考生在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后须按要求填报四首不同的歌曲(2月25日12:00前可调整修改),复试时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报考音乐表演(民乐)各招考方向的考生在办理复试缴费后须在四川音乐学院校考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择填报复试曲目(2月25日12:00前可调整修改)。

③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专业的考生在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后须按要求填报两首不同的流行歌曲(2月25日12:00前可调整修改),复试时考生从填报的两首流行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录音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各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微信报名、缴费时间:

湖南、湖北、重庆考点:2020年1月5日10:00至11日17:00

山东、广东、四川考点:2020年1月5日10:00至18日17:00

专业考试时间:

(1)四川•成都考点:

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各专业于2020年1月20日10:00起打印准考证,2020年2月6日进行专业考试。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于2020年2月18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预约面试时间:2020年2月6日10:00-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2月12日10:00至考试结束。

③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于2020年2月29日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2020年2月27日10:00起自助打印准考证。

④摄影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于2020年2月29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预约《现场静物拍摄》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2月7日10:00-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26日10:00至考试结束。

⑤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录音艺术各专业于2020年2月29日开考(2月29日至3月1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3月2日开始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部分专业(招考方向)预约面试时间:2020年2月7日10:00-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26日10:00至考试结束。报考音乐学(管乐修造)专业的考生在网上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注明本人器乐演奏所使用的乐器。

(2)非四川考点:

各考点在开考前一天开放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下文安排表。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对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生源地(高考所在地)、证件号码、考生姓名、考生手机为关键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微信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三个专业(招考方向)。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缴费后一律不予退还。选报专业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因音乐学(钢琴调律、提琴制作、民族乐器研制)三个招考方向的笔试科目考试同时进行,故上述三个招考方向相互不能兼报。

(4)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校考专业属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的,同时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其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我院校考专业的,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5)今年我院四川•成都考点部分专业将开通考试时间预约功能,请各位考生务必在功能开放时间段内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考试时间,确定考试时间后一律不得再更改,没有成功预约考试时间的考生将由系统随机安排。

(6)凡我院设有相关专业招生考点的省份,该省考生只能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7)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要求,我院校外山东、广东考点不接受非本省考生报考,湖南、湖北、重庆考点可接受非本省考生报考。

(8)各类专业考点招生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下:


A 音乐类专业考点(考试分初、复试)

考试

地点

网上报名

起止时间

初试

日期

复试

日期

教学单位、招考方向

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成都市新生路 6 号)

1月5日10:00

至18日17:00

2月12日开

2月29

日开

锦江校区各 院(系): 音乐表演【音舞、钢琴 、钢琴伴奏、 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长笛 、双簧管、单 簧管、大管、古 典萨克斯管、 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木笛、打击 乐、二胡、笙、 唢呐、竹笛、 琵琶、扬琴、古筝、柳琴 、古琴、中阮 、大提琴(民乐 )、箜篌、声 乐(美声唱法)、声乐( 民族唱法)、 歌剧表演、合唱 、管乐与乐队 训练】、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院就读)

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架子 鼓、流行键盘 、电吉他、电贝 司、民谣吉他 、流行萨克斯管)、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现代音乐制作】

戏剧系:音乐表演(音乐剧)


B 音乐类专业考点(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

起止时间

考试

日期

教学单位、招考方向

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成都市新生路 6 号)

1月5日10:00

至18日17:00

2 月 29

日开考

锦江校区各院(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音乐学(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音乐学(理论)

艺术学理论与管理学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


C 舞蹈类专业考点(考试分初、复试)

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

起止时间

初试

日期

复试

日期

教学单位、招考方向

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成都市新生路 6 号)

1月5日10:00 至18日17:00

2月12

日开考

2 月 29

日开考

舞蹈学院: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流行音乐学院: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


D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点

(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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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点(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省份

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

起止时间

考试日期

教学单位、招考方向

四川

报名结束后见“四川音乐学院校考”微信公告及准考证

1月5日10:00

至18日17:00

2月29日开考

演艺学院:摄影

传媒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


F 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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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范围及分值比例:


2020年本科招生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范围及分值比例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划线规则及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划线规则

1.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划线办法:非四川省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上线人数不超过本年度省外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对于报考考生人数未超过拟定招生计划4倍的专业,其专业合格分数线按该专业总分满分×60%划定)。

2.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

专   业

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第三批次的省份,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第三批次的省份,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

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

80%

85%

8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

艺术、音乐学、动画、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

制作、舞蹈学、舞蹈编导、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

术学类、设计学类

70%

75%

75%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60%

65%

65%

注意!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其它相关规定如下:

①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江苏等高考改革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新疆、江苏等省份),进行折算后划线。

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我院将根据上述省份有关规定合理划定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分文理科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去小数取整)。

④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分文理科省份的双上线考生,我院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术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⑤对个别专业自划线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而生源省份对该专业自划线有要求和硬性规定的,我院将严格遵照执行。

(二)录取规则

1.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

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我院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分别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按“艺术理论常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④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图片分析”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⑤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按“素描”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⑥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各招考方向分别按“剧目表演”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专业按“艺术表现力”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分别按“语文”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⑦表演专业按“语言”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命题即兴评述”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①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原则上按4:1分省拟定本科招生计划(4个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拟定1个本科招生计划;对于双上线人数不够拟定招生

计划的省份,我院不降低该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②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先按该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它各类专业先分别按该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确定考生录取具体专业方向的做法: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③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四川省考生。

④我院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十、注意事项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有关说明:

1.音乐类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艺术史论专业《艺术理论常识》和音乐学(理论)专业《中外音乐常识》科目考试试题中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中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答题卷上填涂答题,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

2.“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视唱”考试实行“机录盲评”方式,考试操作流程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二)各招考方向科目成绩及专业成绩总分均保留2位小数。

(三)笔试科目开考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学、音舞、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管乐与乐队训练各招考方向的考生“声乐演唱”科目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可提供伴奏人员(也可清唱);考生是否需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视考生具体情况而定。

(五)除流行器乐和爵士器乐外,音乐类其他各招考方向“器乐演奏”科目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伴奏。

(六)美术术科考试时考生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工具一律自带。

考生所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考生不得携带有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架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七)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八)着装妆容要求:各专业面试要求考生均不准化妆、不准穿演出服,一律着便装(着装和所带物品不能有明显标识)、穿平底鞋参加面试(舞蹈类和音舞专业舞蹈表演、形体面试除外)。凡违反此规定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九)考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进行处理,取消当场考试科目成绩。

(十)我院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cm.cn)。

(十一)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相关谱例。(网址:http://zsw.sccm.cn)。

(十二)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减免1至4年学费以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三)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五)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我院于4月中旬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w.sccm.cn)公布,公布时间一周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院不单独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十七)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触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司法部门处罚。

(十八)本简章仅供省外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邮编地址:610021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招生部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28)85430270

传真电话:(028)85430284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

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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