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考试招生简章
2020/1/20 14:02:09 www.cn010w.com 点击:209次
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锦江和新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设有29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学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学校以音乐与舞蹈学科为主体,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等学科综合协调发展,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布局持续优化。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键盘乐器、绘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学、舞蹈学、绘画、产品设计。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为:录音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学校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其中: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多个由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在海内外均有着极大地影响力。
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项,发明专利31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70项、国内奖项1500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85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29项。出版各类著作167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学校拥有“中国——中东欧青年艺术人才培训与实践中心”、“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南音乐研究中心”、“四川音乐艺术普及基地”等一批省级重点学术研究平台,与国外学术机构建设有“中美视觉艺术表演中心”、“法国格拉姆电子音乐创研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负责“中国音乐剧协会理论专业委员会”、“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学报《音乐探索》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重视国际学术和人文交流,积极传播中国文化,举办各级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参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涉外活动。学校与10多个国家的40余所海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选送学生300余人次赴海外研修学习和攻读学位,每年有超过200名在校本科生参加各类海外交流项目。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学校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大力开展校地合作,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发展,与多个城市、知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联合全国十所专业音乐学院成立“中国专业音乐学院原创音乐发展联盟”,推进中国原创音乐发展。学校与成都市共建的“成都城市音乐厅”已正式投入使用,成为学校与地方文化艺术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学校艺术实践提供了高水平展演场地,也有力地推动了成都市打造“音乐之都”和“西部文创中心”。
经过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王心源,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谭维维、何洁、王铮亮、魏晨等一批流行音乐歌手,活跃在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定位,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人才振兴、内涵发展、改革创新、追赶跨越、开放合作”五大战略和“创新驱动、人才强基、学科攀升、教学提升、科研提升、外向拓展、基建提升、党建引领”八大工程,努力把川音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社会主义高等艺术院校!
二、报考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符合《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所规定的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华侨考生均可报考。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持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凭(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生由在读学校开具证明。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学制
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简章》(将于2020年元旦后公布)
四、报名办法
1.文化课考试报名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符合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报考条件,按要求办理报名并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联招考试”。
2.专业考试报名
下载并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学生入学申请表》
(下载地址:http://www.sccm.cn/office/waishi/download.asp)后,附上高中文凭或在读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四川音乐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sccmws@126.com。同时,通过手机微信程序完成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等手续。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具体办法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简章》。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均按照《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六、录取
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全国联合招生考试艺术院校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其他
1.学校于7月份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3.新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4.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5.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锦江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新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招生处联系电话:+86-28-85430270、85430284(传真)
招生处官网:http://zsw.sccm.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