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
2020/1/23 14:25:34 www.cn010w.com 点击:555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
相关政策
1. 优录政策
我校对取得高水平艺术团优录对象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学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优录对象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上海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5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北京、天津、山东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90分(含)。
在专业安排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江苏省加10分安排专业)。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5合格。
2.培养措施
我校设有艺术学院,下设音乐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新闻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美术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戏剧戏曲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还设有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江苏省舞台美术研究所、江苏省民间表演艺术研究所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等省级以上科研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进校后可选修艺术学院课程,辅修相关专业。在校期间,高水平艺术团学生成绩优异并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特殊培养。
优录对象进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后自动成为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演出和比赛活动,遵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