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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6 14:17:59 www.cn010w.com 点击:487次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新疆音乐类、舞蹈类本科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收专业及学制
专业 |
招生类别 |
学制 |
科类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音乐学 |
民语言类 |
预一本四 |
文理 兼招 |
① 主专业: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60%。 ② 副专业: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面试,满分100分,占20%。 ③ 基本乐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 ④ 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10%。 ⑤ 舞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 ★注:主、副专业不能相同;初、复试曲目不能相同,声乐唱法不限。 |
双语类 |
本科四年 | |||
普通类 |
本科四年 | |||
单列类 |
本科四年 | |||
音乐表演 |
普通类 |
本科四年 |
文理 兼招 |
①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三首作品):面试,满分100分,占85%。 ② 基本乐理:笔试,满分100分,占5%。 ③ 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占10%。 ★注:考试暂为一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
单列类 |
本科四年 | |||
舞蹈学 |
民语言类 |
预一本四 |
文理 兼招 |
① 基本功:满分100分,占40%。 ② 舞蹈技术技巧:满分100分,占20%。 ③ 舞蹈即兴与模仿:满分100分,占10%。 ④ 舞蹈剧目:满分100分,占30%。 ★注:舞蹈音乐自备:Mp3格式,优盘或CD。 |
双语类 |
本科四年 | |||
普通类 |
本科四年 | |||
单列类 |
本科四年 | |||
注: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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