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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7 14:01:05 www.cn010w.com 点击:447次
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中国歌剧>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中国歌剧
报考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须按考试要求,填报曲目4首,其中2首中国声乐作品,2首外国声乐作品(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曲目。不得临时更换曲目。
试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演唱歌曲 |
自选作品 1 首 |
二试 |
演唱歌曲 |
自选作品 1 首 |
三试 |
演唱歌曲 |
1.中国声乐作品 1 首 2.外国声乐作品 1 首 |
表演 |
1.朗诵诗歌、散文或寓言一段(须背诵) 2.小品表演 3.舞蹈 以上三项须考生自己准备并逐项完成 | |
视唱练耳 |
D 类程度(考试要求具体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
基本乐理 |
C 类程度(考试要求具体见《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中国歌剧招考方向的各试演唱歌曲科目及表演科目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2.中国歌剧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声乐歌剧系声乐艺术指导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声乐歌剧系声乐艺术指导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考试时,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时,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4.表演科目考试考生可自带无电源设备播放音乐伴奏(通讯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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