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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7 15:12:34 www.cn010w.com 点击:407次
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山东省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9〕14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在山东省的招生工作,经山东省招生教育考试院及相关主考学院同意,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别加入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类联考平台进行招生,现将联考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音乐类专业招生使用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联考平台成绩,相关要求详见由山东师范大学发布的《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
2.舞蹈类专业招生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类联考平台成绩,相关要求详见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发布的《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实施方案》。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联考平台 |
音乐表演(演奏) |
2 |
山东师范大学 |
音乐表演(演唱) |
2 |
山东师范大学 |
舞蹈表演 |
3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舞蹈学 |
3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舞蹈编导 |
2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音乐类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4日—12月30日(每天8:30—21:00)。
2.报名网址
报名入口1:http://210.44.14.107:8000/art-union/(点击进入)
报名入口2: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
(二)舞蹈类
1.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
2.报名网址:http://www.sdyu.edu.cn
四、考试时间、考试内容
(一)音乐类
1.初试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技能一、技能二(在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四类技能项中任选两项),确定其中1项技能为初选测试技能,录制1首曲目视频,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录制过程声像同步,不得中断、不得进行剪辑、不得扩音、不得添加音效。
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
2.复试
复试为现场测试。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缴费(2020年1月14日上午9点—1月17日下午5点),并按复试通知要求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参加现场测试。音乐类复试内容及要求分别按公布的《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执行。
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专业技能测试包含技能一和技能二两部分,占总成绩85%;基础乐科包含乐理、听音及视唱三部分,占总成绩15%;复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基础乐科成绩按比例相加形成。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技能项分考场独立测试,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5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35%。
(2)基础乐科
基础乐科包含乐理、听音、视唱,其中乐理与听音为笔试,考试时间共100分钟,其中乐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听音约为40分钟;视唱为面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乐理、听音、视唱成绩各占总成绩5%。
(二)舞蹈类
1.考试时间
2020年2月3日—2月7日
2.考试内容
舞蹈联考旨在考查考生是否满足普通高校舞蹈类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素质、技能的基本要求,为高校选拔舞蹈类专业人才提供参考和依据。
2020年舞蹈联考科目:
科目1: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巧
科目2:舞蹈剧目表演、即兴表演
各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各科采用面试形式,各分项按百分制评分,总分=(形体条件×15%+基本功×20%+自选技巧×15%+舞蹈剧目表演×30%+即兴表演×20%)×2。
五、联考平台合格线划定
(一)音乐类
联考平台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按照不超过音乐类、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分别划定音乐类专业的合格线。
(二)舞蹈类
1.考生报考联考内高校,只需报名缴费一次,参加一次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根据高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填报相应志愿。联考高校招生专业及面向山东预计招生计划。
2.成绩统计结束后,将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信息网(zsb.sdyu.edu.cn)向社会公布。按联考高校相关专业总招生计划及教育部规定比例划定合格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文综、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七、收费标准:
音乐类、舞蹈类各专业学费标准:6900元/学年/人。住宿费用每学年800-1200元。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酌情填报。
2.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在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2938568)。
3.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学校新生复查办法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资格核查和专业复测)。对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专业复查不合格学生,在进一步核查落实后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电话(传真):0931-2938300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cms.xbmu.edu.cn/zsxx
E-mail: 2462200558@qq.com
十、本方案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电话: 17701034448 邮箱: cn010w@163.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京ICP备09108194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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