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
2020/3/14 14:14:03 www.cn010w.com 点击:537次
东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认定办法:学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公示名单。详细认定办法与测试方案一并公布。
2、录取政策:高考成绩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线。生源地为浙江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上海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北京、天津和山东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20分(含),且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理科物理或文科历史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2B级或以上等级。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4、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5、与东南大学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相应批次中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