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学专业招生投档与录取原则
2020/3/18 13:41:11 www.cn010w.com 点击:284次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投档与录取原则
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山东以联考专业复试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