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政策
2020/4/4 14:08:09 www.cn010w.com 点击:422次
南昌理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政策
招生录取政策
我校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各省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要求,确保招生考试规范有序实施。
(一)统一录取规则
1.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相应专业合格证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专业或专业类别的文化控制线。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校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3)影视编导、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陶瓷设计与工艺、摄影摄像技术等艺术类专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3.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专业,我校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的省份,承认同类高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4.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二)严审报考资格
我校在各招生省份仅限已取得普通高招报名资格的本省考生报考,未取得普通高招报名资格的本省考生和其它省份考生均不得报考。
(三)严控合格比例
教育部规定,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4倍。按照这一要求,我校将根据各个艺术类别在各省招生计划总人数4倍的比例分别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信息及时上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