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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2 14:05:08 www.cn010w.com 点击:496次
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考试须知
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形式
1.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校考,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20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
2.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招考方向的考生,通过指定网络软件录制并提交初试考试内容视频。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现场校考复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20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
3.报考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和报考音乐表演(不含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的考生,一试完成,按要求通过指定网络软件录制并提交专业考试内容视频。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20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
(二)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计算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专业(招考方向)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 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艺术与科技专业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招考方向的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 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
3.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所有科目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要求全程参加所报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缺考任一科目考试,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记为缺考。
2.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
院 |
系 |
演唱唱法 |
演奏乐 器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声乐教育系 |
美声 |
钢琴 | |
民族声乐教育系 |
民声 |
钢琴 | |
键盘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钢琴、手风琴 | |
管弦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打击乐 | |
民族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马头琴 | |
大连分院 |
音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3.参加现场校考的考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集合并按抽签号次序参加考试。
4.现场校考面试科目考试中由考场主任指定考试内容。
5.校考专业最终成绩将于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结束两周后,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
(四)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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