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原则
2020/5/5 14:17:39 www.cn010w.com 点击:327次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及我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1.学术型研究生按照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专业型研究生作曲方向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专业型研究生其他方向按照音乐、戏剧2个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学术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和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以复试总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
3.专业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专业主科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主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以初试总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
4.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300分,各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
①作品分析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作曲(占复试总成绩的45%)+ 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2%)+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②和声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复调(占复试总成绩的45%)+ 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2%)+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③音乐翻译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基础乐理(占复试总成绩的47%)+ 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50%)+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④艺术管理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艺术项目案例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47%)+ 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50%)+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⑤音乐心理学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作品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45%)+ 提交论文并答辩(占复试总成绩的52%)+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⑥戏剧影视表演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专业主科(占复试总成绩的97%)+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⑦学术型研究生其他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作品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47%)+ 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50%)+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专业型研究生:
①作曲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占复试总成绩的45%)+ 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3%)+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
②视唱练耳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听写(占复试总成绩的49%)+ 视唱(占复试总成绩的49%)+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
③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专业主科(占复试总成绩的90%)+ 音乐教育学或音乐心理学(占复试总成绩的8%)+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
④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 专业主科(占复试总成绩的98%)+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并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6.复试总成绩为300分,不及格者(即不足180分者),不予录取。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即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