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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4 14:57:21 www.cn010w.com 点击:1313次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预计为5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以各招生院部网站通知为准。为共同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公平有序开展,请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复试准备
(一)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环境
硬件 准备 |
主机位 |
1部智能手机(摄像和语音功能可正常使用)或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带有摄像和语音功能)。 |
辅机位 |
1部智能手机(摄像和语音功能可正常使用,内含可正常通话的应急电话卡)。 | |
软件 准备 |
主机位 |
Chrome浏览器最新版(苹果手机使用Safari浏览器最新版)、学信网APP最新版 |
辅机位 |
学信网APP最新版 | |
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认真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 | ||
网络 准备 |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保障具备有线宽带网络、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 |
环境 准备 |
独立安静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
请考生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环境准备,复试前按照各招生院部通知要求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顺利开展。
如招生院部对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设备及环境有特殊规定,以招生院部规定为准。
(二)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提前准备如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文件:
1. 已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参见附件2)等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本人签字确认的《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参见附件3)。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
4. 学籍学历证明。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注册在籍学生证。
(2)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结业)证书。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交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考籍所在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5)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6)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成绩证明
(1)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2)高职高专毕业和本科结业考生还须提交外国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6. 其他
(1)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网报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调剂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定向就业证明。
(3)其他可反映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招生院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考生应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身份真实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东北师范大学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考生应及时与招生院部沟通,根据院部具体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三)考试用品
1.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 初试《准考证》。
3. 招生院部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二、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按照招生院部要求,考生在面试系统中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招生院部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二)候考
面试当天,考生应按招生院部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进入考场,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等待面试。
(三)入场
考生接受复试工作人员邀请进入视频面试环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两识别、四比对”、复试环境查验以及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宣读考前承诺,测试音视频效果。
(四)面试
复试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进行面试,考生确认全部作答完毕后,面试结束,考生离场。
各招生院部具体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以各招生院部网站后续通知为准。
三、其他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我校将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考通知公告,知悉相关复试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各招生院部咨询沟通(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祝各位考生一切顺利,金秋九月,东师与你相约!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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