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0/5/20 14:02:54 www.cn010w.com 点击:815次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招办、浙江师范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按要求配备负责技术支持和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的专门人员;
(三)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对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复试及调剂原则
(一)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国家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二)调剂考生应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我院需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院需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四)综合考虑初试成绩、科研成果、学术发展潜力和本科专业匹配度等因素,择优确定。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五)符合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且已申请加分的考生,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予以公示加分;
(六)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17日-5月18日,具体分组面试时间及流程参见复试时间安排表;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20日之后,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须及时查看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二)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远程复试平台“钉钉”(DingTalk),硬件要求、操作规程等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浙江师范大学关于考生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有更新)”网址:(http://yzw.zjnu.edu.cn/2020/0504/c4966a322336/page.htm),提前安装调试钉钉平台,做好复试准备。
(三)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须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
3.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已申请加分且符合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予以公示。
(四)复试内容
1.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各方向复试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公告)。具体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每生复试时约20分钟,间隔5分钟左右。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不占复试总分。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合考生的思政考核表,采取在线口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考官在线考核考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鉴定意见,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
3.远程复试具体流程参见复试时间安排表。
(五)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2)×30%
(六)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11日-13日登陆心理测试系统完成测试,详情见复试安排表。
2.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程序
(一)5月20日左右,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后,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二)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6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复试安排和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公布。
(三)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总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我校及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
http://yy.zjnu.edu.cn/
3.咨询及申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招咨询QQ群:456910233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调剂QQ群:1078436097
邮箱:yyxy@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0579-82283026 邮箱: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9-82282319 邮箱:jwb@zjnu.cn
九、本办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公布执行,未尽事宜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