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0/6/2 13:25:38 www.cn010w.com 点击:492次
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 号)、《中国音乐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国音发〔2020〕1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成绩
各研究方向初试成绩计算公式:
《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制)+《外国语》(100 分制)+《业务课一》(150 分制)+《业务课二》(150 分制)
2.复试成绩
各研究方向复试成绩均采用 100 分制,计算公式:
《学术资格审核》×30% +《主科面试》×60% +《外语口语听力》×10%
其中,《学术资格审核》与《主科面试》的及格分数为 80 分,《外语口语听力》及格分数为 60 分,单科分数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二次预分名额进行录取。
2.考生与导师应进行双选,导师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更。若考生单方面提出变更,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考生体检结果须合格,并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音乐学院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