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第二次调整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校考事项的通知
2020/7/9 14:38:55 www.cn010w.com 点击:627次
浙江音乐学院第二次调整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校考事项的通知
浙江音乐学院关于第二次调整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鉴于目前疫情发展及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院反复研究,现第二次调整我院 2020 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方案,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所有专业(招考方向)均调整为线上考试形式。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音乐设计与制作)、音乐学(音乐理论)、艺术与科技专业及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初、复试合并为一次考试。
采取线上笔试、提交表演视频等方式。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除外)、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音乐剧)采取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所有专业(招考方向)均取消乐理、视唱练耳考试。
2.各专业调整后的具体考试内容、计分方法和录取原则详见附件1。
我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计分方法和录取原则以此次调整版为准,原公布的相关内容即行废止。
三、复试考试缴费:
1.视频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考试费180元,缴费时间:
2020年7月3日10:00—2020年7月9日15: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cm.edu.cn,完成缴费。
2.作曲理论类和指挥(招考方向)等专业还未初试的考生无需缴纳复试考试费。
四、录制和上传视频的要求:
1.录制和上传视频的时间:
2020 年 7 月 12 日 12:00—7 月 15 日 15:00
考生须严格按照我院的各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频作品录制与提交,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院考试资格。
2.录制和上传视频的操作要求及步骤:
考生须用手机下载“小艺帮 APP”。
手机 APP 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认证→申请视频考试→参加考试 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视频制作操作说明》(另行发布)。
3.有关视频拍摄的规定:
⑴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视频录制的具体步骤详见《浙江音乐学院 2020 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视频制作操作说明》;各专业录制画面要求可参见我院提供的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指挥五类考试科目的拍摄范例。
⑵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
⑶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
⑷考生在演唱(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⑸视频作品须从考生本人已网上报名确定的复试曲目中选取录制,凡在评审中被认定曲目不符合我院考试要求而影响成绩的,后果考生自负。
⑹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得使用外接麦克风或其他声音处理设备。
⑺只能使用手机通过APP录制并上传视频。录制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录制时考生要将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⑻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五、线上笔试:
1.线上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日期:2020年7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线上笔试的操作要求及步骤:
考生须用手机下载“小艺帮 APP”。
手机 APP 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认证→申请考试→参加考试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线上笔试考试须知和操作说明》(另行发布)。
3.有关线上笔试的规定:
⑴考生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线上笔试的规定参加考试。必须使用我院规定的答题纸答题,考前须登录我院本科招生报名系统下载专用答题纸。线上笔试的考试须知和具体步骤详见《浙江音乐学院 2020 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线上笔试考试须知和操作说明》。
⑵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⑶考试过程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否则视为违规。
⑷考试全程须在主考手机和监控辅助手机双机位不同角度同时实时监控拍摄下进行。没有按要求进行双机位视频监控拍摄或无故中断者视为放弃该科目考试。
⑸线上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私自进行录像和录屏、录音等,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⑹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六、诚信要求:
我院专业校考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在线上笔试或录制视频过程中如出现假弹、假唱、替考、串通他人等作弊行为的,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学院对录取新生还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触犯国家刑法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宜:
1.学院将为考生做好服务,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不让报考我院的任何一名考生失去艺考机会。
2.预计于七月下旬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浙江音乐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 zs.zjcm.edu.cn)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9808080;邮箱:zs@zjcm.edu.cn。
(注: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 接受电话咨询)
2.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cm.edu.cn。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
办。
5.邮政编码:310024
附件 1: 《浙江音乐学院 2020 年全日制本科招生考试内容、计分方法和录取原则》
浙江音乐学院
2020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