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1年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考场规则
2020/12/3 15:29:42 www.cn010w.com 点击:697次
陕西省2021年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一)笔试科目
1、考生凭身份证和联考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接受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器检查。
2、开考前30分钟入场,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直至本场考试结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后,将联考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4、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5、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生必须按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完成答题,超出答题区域答题无效,严禁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该科试卷按零分记。
7、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题卡、试题带出考场。
(二)专业面试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联考准考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穿演出服。
2、考生进入备考室时,应携带乐器(除钢琴外)、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或伴奏音乐U盘(U盘根目录下仅有一首考试曲目)等。
3、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在备考室点名后有工作人员随机抽出考场号,自动生成本组考试顺序号;迟到或未按规定时间点名抽签者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规定考场考试,验证身份证后才能入场参加考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人员传递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对待,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考完迅速带齐个人物品退场。
6、所有专业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内均安排有钢琴伴奏老师,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
7、视唱练耳考试,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2、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3、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其考试成绩是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对在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