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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报名与考试实施办法

2020/12/10 14:58:35  www.cn010w.com  点击:328次

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报名与考试实施办法
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21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即校级联考或单独校考。目前山东省组织校级联考的专业类别有:音乐类、播音主持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2。省内院校(除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和部属院校)相关专业原则上使用联考成绩,省外院校鼓励使用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校考原则上采取线上考试方式,确需到我省组织现场考试的,要严格控制考试规模,并应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
    3.考试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设考点校考,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院校准考证。报名具体规定另文通知。
考生参加驻鲁院校艺术专业考试,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了解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4.考试实施。招生高校是艺术类校考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校考。要合理确定具体报考条件,严格审核报名资格;要制订详细的校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省外院校校考结束后,校考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向高校提供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基本信息。
    5.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查询。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确定校考合格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6.合格成绩报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招生院校按规定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中报送有关信息,山东省不再单独组织院校报送。
    专业合格考生信息是招生投档及录取审核的重要依据,各院校必须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专业考试信息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及录取的,由院校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
    7.校考成绩的使用。校级联考成绩适用于参与联考的院校,单独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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