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要求
2020/12/15 15:37:10 www.cn010w.com 点击:513次
海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面试要求
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试时间在编排准考证时随机生成)到指定地点侯考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2.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编号,并将编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
3.禁止考生在考场内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4.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不得自带伴奏,由考场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老师,考生也可以清唱;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编排准考证时将随机安排考生面试时间段,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器乐类考试的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6.视唱考试中,当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视唱曲的第一个音后,考生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7.参加舞蹈类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伴奏音乐,格式统一为mp3,考生须在12月25日前将伴奏音乐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伴奏音乐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nsksjgaokao@163.com。因发送逾期、未发送、未按照规定方式命名、未制成mp3文件等原因,导致考试时无伴奏音乐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参加主持与播音类的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需伴奏音乐的,须自行准备,格式统一为mp3,载体统一为CD光盘。
9.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