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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14:56:40 www.cn010w.com 点击:306次
山东艺术学院平台山东省2021年表演类专业联考实施方案
为满足普通高校表演类人才培养需求,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以下简称“表演联考”)实施方案。
一、联考目的及性质
表演联考坚持共商、共享、高效的原则,由牵头高校主考,联盟高校共享共用联考成绩,旨在方便考生应考,节约社会考试成本,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联考属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联考院校及招生计划
序号 |
院校国标代码 |
院校名称 |
拟定在鲁招生计划 |
1 |
10458 |
山东艺术学院 |
20 |
2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8 |
3 |
10104 |
邢台学院 |
5 |
4 |
10146 |
辽宁科技大学 |
11 |
5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5 |
6 |
10292 |
常州大学 |
8 |
7 |
10611 |
重庆大学 |
6 |
8 |
10615 |
西南石油大学 |
8 |
9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4 |
10 |
11418 |
北京城市学院 |
18 |
11 |
12795 |
南昌理工学院 |
40 |
12 |
13247 |
湖北商贸学院 |
15 |
13 |
13507 |
郑州工商学院 |
6 |
14 |
13600 |
长春光华学院 |
13 |
15 |
13660 |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
2 |
16 |
14682 |
安徽艺术学院 |
2 |
总计 |
171 |
注:除主考院校外,其他院校按院校国标代码排序。各高校在鲁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校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考试形式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形式
先通过线上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复试。
(二)考试科目
1.线上初试
科目1:形象
科目2:自备朗诵展示
科目3:自备形体展示
线上考试只给出初试“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打具体分数。
2.线下复试
科目1:自备朗诵展示
科目2:自备歌曲展示
科目3:自备形体展示
科目4:命题小品表演
线上初筛合格的考生进入线下复试,按照不超过联考平台各高校总计划数的8倍确定进入线下考试人数。线下考试成绩为最终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0分,其中,自备歌曲展示100分,自备朗诵展示100分,自备形体展示100分,命题小品表演200分。
四、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线上初试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3日9:00-1月7日17:00
2.报名及考试方式
考生使用智能手机登录https://www.xiaoyibang.com/下载、安装小艺帮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线上报名和考试流程详见“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线上考试APP操作说明”。
3.报考费标准
线上考试(初试)每生120元。
4.模拟考试时间
2021年1月10日9:00-17:00
5.正式考试时间
2021年1月11日9:00-1月15日17:00
6.考试科目及拍摄要求
线上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拍摄要求 |
备注 |
形象 |
考生外形条件 |
双机位考试。主机位采用竖屏拍摄,根据语音提示,先报身高、体重;拍摄正面上半身、左侧上半身、右侧上半身、正面全身4个视频镜头,每个镜头保持约3秒。辅机位要确保全程录音录像不间断。 |
身高、体重等信息必须如实报告 |
自备朗诵展示 |
自备朗诵可选择散文、小说、寓言、独白等 |
双机位考试。主机位采用竖屏拍摄,限时2分钟,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不允许考生离开画面,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2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辅机位要确保全程录音录像不间断。 |
录制朗诵需使用中近景 |
自备形体展示 |
自备形体展示可选择舞蹈、武术等 |
双机位考试。主机位采用横屏拍摄,限时1.5分钟,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不允许考生离开画面,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1.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辅机位要确保全程录音录像不间断。 |
录制形体需使用全景 |
(二)线下复试
考生可在2021年2月初查询线上初试结果,查询途径:使用智能手机登录小艺帮APP查询或登录网址https://zsbgs.sdca.edu.cn查看复试名单。
1.报名时间
2021年2月5日9:00-2月7日17:00(进入复试的考生)
2.报名方式
考生用智能手机登录https://www.xiaoyibang.com/下载、安装小艺帮APP。
3.报考费标准
线下考试(复试)每生40元
4.考试时间
2021年2月20日-25日(考生须预约具体线下考试时间,预约考试时间确定后不能更改,请考生务必在预约考试时间内到校参加考试。)
5.考试地点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6.考试科目
科目1:自备朗诵展示
科目2:自备歌曲展示
科目3:自备形体展示
科目4:命题小品表演
五、合格线划定及成绩使用
(一)成绩统计结束后,通过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gs.sdca.edu.cn)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及时回复。
(二)联考平台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按照不超过表演联考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划定合格线。
(三)各联考高校共享合格成绩,取得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各高校招生条件填报相应高校志愿。
六、其他事项
(一)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须同期不间断、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二)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确有困难的考生须于1月8日前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及申请理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syzsxf@126.com。
(三)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四)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联考方案所述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按上级文件执行。
(六)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bgs.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3,0531-86423300(8:30-17:3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QQ:800180626。
(七)联考平台有关招生信息全部在相关学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平台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相关学校招生网站。
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线上考试APP操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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