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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考试内容

2021/1/23 14:53:17  www.cn010w.com  点击:577次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考试内容
校考考试内容
(1)弦乐演奏方向
①小提琴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任一调的三个八度单音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克莱采尔练习曲)
c.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b.视奏乐队片段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A
②中提琴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任一调的三个八度单音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克莱采尔练习曲)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b.视奏乐队片段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A
③大提琴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任一调的三个八度单音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b.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波帕尔大提琴高级练习曲)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协奏曲一个乐章,或中型乐曲一首
b.视奏乐队片段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A
(2)管乐演奏方向
①长笛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组,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b.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b.视奏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②双簧管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套,用连奏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b.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费林 48 首练习曲难度)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b.视奏乐队片段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③单簧管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套,用连奏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b.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穆勒、罗斯练习曲)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b.视奏乐队片段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④萨克斯演奏
初试:演奏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套,用连奏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b.自选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费林 48 首练习曲难度)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b.视奏乐队片段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3)民族器乐演奏方向
①古筝演奏
初试: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一首近现代作品困难技术片段
b.自选近现代作品一首
c.视奏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②二胡演奏
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自选传统风格作品一首。如:《江河水》《独弦操》《秦腔主题随想曲》等。
b.自选现当代技巧性作品一首。如:《第一二胡狂想曲》等狂想曲系列、《流浪者之歌》《楚颂》等。
c.视奏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③琵琶演奏
初试:演奏:自选两首乐曲,其中一首为传统性乐曲或者民间乐曲,另一首为创作乐曲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从规定曲目库 A组和 B 组中各选取一首作品现场演奏
A 组:
a.《春雨》
b.《春蚕》
c.《山之舞》
d.《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
e.《草原英雄小姐妹》
B 组:传统、民间乐曲版本不限
a.《龙船》
b.《陈隋》
c.《十面埋伏》
d.《霸王卸甲》
e.《平沙落雁》
C.视奏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④中阮演奏
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两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a.自选传统风格作品一首。如:《丝路驼铃》《幽远的歌声》《游泰山》《拍鼓翔龙舞》等
b.自选现当代技巧性作品一首。如:《云南回忆》(第一、三乐章)、《山韵》(第一、二乐章)、《第二中阮协奏曲》(第一、三乐章)、《汉琵琶情》《山歌》等
c.视奏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4)键盘演奏方向:
钢琴演奏
初试:演奏
a.技巧性快速练习曲一首。如:肖邦、李斯特、德彪西、斯克里亚宾、拉赫玛尼诺夫等作曲家的作品
b.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
科目一:演奏
a.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b.中型乐曲一首
c.视奏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A
(5)声乐演唱方向
初试:演唱:考生从备考的四首曲目中任意选一首声乐作品参加初试
复试:
科目一:演唱(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考生自选一首,主考老师从其余备考作品里抽选一首。
备注 1:每位声乐考生须准备四首曲目参加考试。美声演唱须准备两首中国歌曲(五四以来的创作歌曲、中国歌剧咏叹调);两首外国歌曲(徳奥艺术歌曲、意大利歌曲、民歌、歌剧咏叹调),必须用原调、原文背谱演唱;民声演唱曲目中必须包含一首地方特色民歌和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
备注 2: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校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
考生须提交钢琴伴奏谱(五线谱),并按谱面原调演唱。如提供的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科目二:乐理
科目三:视唱练耳 B
特别提醒:
(1)考生演奏或演唱期间,主考官有权终止演奏或演唱,但不影响考生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大纲说明详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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