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2021/1/25 13:53:54 www.cn010w.com 点击:381次
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我校校考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本省省级统考合格证)。在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或校际联考成绩。
3.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时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音乐表演(声乐)
音乐表演(器乐)
舞蹈学
音乐学(声乐)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音乐学(器乐)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