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2021/1/26 14:10:43 www.cn010w.com 点击:516次
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二)艺术史论专业2021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该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划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2.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1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1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1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专业均不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六)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