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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考试视频录制与提交要求

2021/1/26 14:15:45  www.cn010w.com  点击:687次

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视频录制与提交要求
视频录制与提交要求
(一)正式视频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小艺帮APP的提示,拍照并上传手写版《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生承诺书》。
(二)正式视频考试期间无模拟、无考前练习,考生必须在模拟考期内对所有考试科目进行考前练习(考前练习不限次数),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模拟考(模拟考限录3次),练习考试操作,熟悉考试流程,演练并确定正式视频考试时机位摆放及就座位置。
(三)正式视频考试限时2小时。考生须在2小时内完成考试视频录制并提交所报专业所有考试科目的视频,否则系统将自动视为考试失败。一旦进入正式考试,倒计时随即开始,考生无论中途是否退出,计时不会停止。
(四)每个考试科目最多可进行3次视频录制,考生可选择最满意的一次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须确保所有科目视频都上传成功,不得提前退出小艺帮APP。如遇到网络异常,请尝试切换Wi-Fi或4G网络,并按系统提示重新上传视频。正式考试视频,一经上传,无法更改。
(五)所有科目视频录制均采用双机位,对考生及考试环境同时进行录制。考生须准备两台手机,均应有不少于5G的剩余存储空间,视频录制设备仅限手机,不得使用其他电子设备。主机位、辅机位所录视频均为考试评审依据,同等重要,请务必确保全部成功上传。为保证稳定拍摄,建议考生采用手机支架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六)考试须在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录制画面主机位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国际标准舞舞伴除外)。辅机位须放置于考生左(或右)后方2-5米范围内,与主机位基本呈对角线。拍摄参考图示见《视频拍摄参考图示》(附件3)。双机位具体操作请详阅《小艺帮APP操作说明》(附件2)。
(七)所提交的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被判定为作弊的声音、文字、图案、材料、人物及其他物品。
(八)正式视频考试时,每个考试科目都需要进行人脸识别,请考生务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所有考生均须素颜,不得化妆、不得带美瞳、不得用头发遮挡脸部。
(九)视频录制时注意光线,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录制时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不得切转画面,录制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画面;视频不得剪辑,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考试视频等考试材料的质量、清晰度负责,因考试视频不符合评审要求而影响评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正式视频考试中务必关闭手机通话、微信、QQ、外放音乐、闹钟等导致录制失败的应用程序,不得录屏、截屏、投屏、锁屏,否则因此导致考试失败,责任自负。需要播放的自备音乐,请使用除考试设备外的其他设备播放。
(十一)小艺帮APP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QQ号:800180626,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00-24:00。其它问题可拨打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24-23894405,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七、提交考试相关材料要求
(一)报考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招考方向、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将考试相关材料于2月23日至2月25日期间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至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238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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