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2021/1/28 14:10:41 www.cn010w.com 点击:401次
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一)艺术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如果招生艺术类专业生源所在省(区、市)无统考或联考,则以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为依据。
(二)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和投档排序或专业分排序规则。
(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有投档排序或专业分排序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即投档排序)或专业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无投档排序和专业分排序的省(区、市),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和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分(含加分)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和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含加分)、语文成绩和外语成绩相同,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7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