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2021/2/2 14:26:36 www.cn010w.com 点击:669次
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区外(外省)艺术类本科美术理论类、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戏文类专业招生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其它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 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校考成绩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