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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2021/2/24 14:42:22  www.cn010w.com  点击:917次

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
第十二条 校考各专业除要求被录取考生思想品德优秀,体检合格外,基本录取原则如下:
(一)对校考合格名单中报考我校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按校考成绩排队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均按总分750分折合。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2021年符合加分政策的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含民族英才班)。
第十三条 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专业录取原则:
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我校该专业志愿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相应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时,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顺次按美术类统考成绩、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使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命题的国家通用语言考试成绩并合格。入校后进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不合格者须专门加强国家通用语言学习。
第十五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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