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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艺术类音乐学复试安排的通知

2021/3/15 15:05:14  www.cn010w.com  点击:536次

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艺术类音乐学复试安排的通知
一、名单公示
1.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音乐学初试合格(进入复试)名单于3月10日通过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2.考生个人初试成绩请登陆小艺帮APP报名系统查看。
二、复试缴费
1.初试合格的考生应于3月11日23:59之前,通过小艺帮APP确认、缴费并完成信息采集。
2.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复试。
3.无论考生实际参加复试与否,所缴复试费用恕不退还;考试不接受补缴费。
三、系统测试
1.考试环境
考试需要使用一台电脑和一台手机。具体的考试环境需求、考试系统安装和使用方法等,参见《音乐学专业远程考评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2.系统网址
考生须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访问远程考评系统网址(https://c.yj.live/247383)进行系统测试和正式考试。
3.系统测试
(1)考生应在3月11日13:00-17:00期间,使用身份证号登陆远程考评系统,登入系统后须先进行签到,之后方可参加系统测试。
(2)系统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熟悉系统使用、测试设备和网络环境,请所有复试考生务必参加。
4.注意事项
(1)远程考评系统不支持同一身份证号同时登陆。
(2)系统测试成功后,建议不要随意更改设备、设置和网络环境。
四、复试安排
1.拍摄要求
(1)声乐演唱为独唱,可采用现场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得使用音频伴奏等其他任何形式伴奏。乐器演奏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考生应淡妆或素颜。
(2)考试采用双机位监考,应采用现场实时采集的声音和图像,不得编辑、替换或后期处理,不得使用美颜等任何可能影响现场音视频实时采集的软硬件。
(3)考试场所应为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独立房间。声乐类考生如使用现场钢伴的,钢伴也须出现在画面中。双机位监考画面不得有死角,不得出现除考生及钢伴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有考试相关任何资料。
(4)考生应面部正视主机位,全身展现在画面中,不得有遮挡、缺失,完整展现演唱(演奏)画面。
2.考试时间
音乐学专业复试日期为3月12日。考生于3月12日8:00前登录远程考评系统进行签到,签到后系统将随机分配给考生正式考试时间。考生务必在考试时间前15分钟登录系统,等候考试。
3.考试流程
4.登陆
(1)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
(2)登录系统须要进行人脸识别,请考生在点击登录按钮时保证面部正视摄像头。
(3)人脸识别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请保持正视、不要移动设备。
5.候考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系统,进入等候考试状态。
(2)候考期间,请关注系统和设备工作状态,不要关闭系统、不要随意操作设备、保持网络畅通。
(3)考生在候考期间,应保持信息采集时所填写的手机号通畅。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将通过该手机号与考生联系。
(4)未在规定时间上线候考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6.开始考试
(1)正式考试开始后,考试会进入视频通话页面,请先向考官问候:
“各位考官老师好!”考生在确认音视频清晰通畅后,按照考官指令开始考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考官指令,按要求完成考试,不要透露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
(3)在演唱(演奏)前,考生须按以下模板做口头介绍:评委老师好!我演唱(演奏)的曲目是声乐(器乐)作品《xxx》。
(4)在演唱(演奏)结束后,考生须按以下模版介绍:评委老师,我的演唱(演奏)结束。
(5)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网络、设备异常等,考生应及时与考官说明情况,或通过电话联系我校招办,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处理。
7.结束考试
听到考官考试结束的指令后,考生可以结束考试并退出考试系统。考生离场后无法再次进入考场。
六、考试纪律
考生应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并知悉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校方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终止考试、取消成绩等。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2.频繁重启考试设备的行为,或在候考及考试中出现长时间登出考试系统的行为;
3.考试过程中故意遮挡面部,故意偏移摄像范围或无故离开画面;
4.考试期间在考试区域内出现除考生以外的其他人员,或与其他人对话、询问或协助作答等行为;
5.除以上列举的、任何疑似为违反考试公平性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都可能致使考试成绩被判定为无效。
七、违规处理
1.考生和家长应本着诚信原则,严肃对待艺术类招生考试。对艺术类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2.开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专业复测。对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将组织专门调查。
经查实有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和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办网址:http://zsb.blcu.edu.cn。
招办电话:010-82303943。
考试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917567453
招办邮箱:zhaoban@blcu.edu.cn。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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