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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

2021/3/24 16:07:36  www.cn010w.com  点击:383次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
复试录取原则
1.我院复试分数线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分数要求。
2.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20年招生计划数100人执行,其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人。
3.根据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2021年研究生导师的具体招生人数要求为:2021年每位校内导师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人(2人为基数,根据是否已指导研究生、在读研究生数量、是否博士生导师、所在学科专业等情况调整),每位校外兼职导师不多于1人。音乐(艺术硕士)专业乐队演奏方向的招生导师可在招生限额基础上追加1个招生名额。
4.根据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上线情况,我院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和音乐专业器乐表演(钢琴)方向的一志愿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其他方向的一志愿考生实行合格复试,差额复试根据研究方向招生限额和考生总成绩,择优遴选录取,合格复试即考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5.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根据研究方向招生限额和考生复试成绩择优遴选录取。
6.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7.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初试公共科目单科成绩降幅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分数要求的10分(含10分)以内,总分降幅在20分(含20分)以内。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可以同时低于国家线。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仅须在专项计划内进行排名排序,一志愿考生实行合格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根据研究方向招生限额和考生复试成绩择优遴选录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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