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
2021/3/25 14:56:36 www.cn010w.com 点击:571次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
复试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于2021年3月20日-22日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初试笔试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须按照简章规定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核对考试曲目和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报考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复试报名后所缴费用一律不退。
2.考生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已报名缴费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低于37.3℃),于2021年3月25日9:00-11:00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B栋1楼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1)携带证件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须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凡不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手续。
(2)提交材料要求
①提交《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②提交体检结果。提供考生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的结果(体检项目按照入职或入学常规体检标准进行即可)。
③提交学术论文或作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计算机音乐、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艺术指导,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或作品(一式五份)。各研究方向提交学术论文和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相关规定。作品、论文上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3.考生下载复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5日13:00-17:00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
4.复试组织管理
(1)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管理
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在现场面试科目考试阶段进行考生照片比对;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实现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各面试考场均配有1名考场监督员全程监督考试,安排视频监督员在考场监控中心实时监控各考场情况;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涉考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及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方案和安全管理预案,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强与学校所在区域公安、医疗卫生等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校地联防联控机制;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对考区进行全面消毒,对每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考试组织需要配备医疗防护用品,设立安排发热考场;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流考区考生人数,减少考生聚集,优化考试组织工作流程,在保留考查考生核心能力基础上,适当缩短有关科目考试时长,方便考生安全、便捷地参加考试。
(4)疫情防控
①考生考前14天内无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旅居史,且身体状况无异常,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绿码、体温查验(低于37.3℃)进入我校参加现场考试。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本人手写签名的《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②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及场地标识有序排队检录候考。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给予配合。进入考室后,健康监测正常的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③考生入场体温测量超过37.3℃,应至考点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④考生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时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接受健康检查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5)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提前30分钟候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号段及其时间安排候考,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自备伴奏音响的考生按要求准备U盘。每个U 盘仅存储 1首本场考试曲目并在盘面标明曲目名称,伴奏文件须为 MP3 或 WAV 格式。考生应准备备用伴奏U盘并对自己的 U 盘质量负责,如考试现场无法播放,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