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
2021/5/27 15:12:49 www.cn010w.com 点击:460次
四川民族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
其它
1.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2.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招收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专业,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招收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计划的专业,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有关管理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5.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四川省级招考委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6.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7.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36)2859586。
8.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每一批次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